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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(欧盟)2019/436号执行决定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如下。
1、删除了附件一中的第16行;
2、在附件二中,增加了以下一行:
EN 15194:2017
循环-电动助力自行车-EPAC自行车
通知1:协调标准EN 15194:2017不符合指令2006/42/EC附件I第1.5.5、1.5.5.6和1.5.7点中规定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,其中要求机械的设计和建造应考虑到与极端温度、火灾和爆炸相关的风险。
通知2:协调标准EN 15194:2017不符合指令2006/42/EC附件I第1.5.9.1.和3.6.3.1规定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,其中要求机械在设计和建造时考虑到振动产生的风险,机械必须提供机械传递给机械操作员的振动测量。